关于校庆六十周年相关资料收集归档的通知

2018年07月03日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保证档案及时完整归档,现将校庆六十周年档案移交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庆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本着对学校历史和未来负责的精神,坚持真实性、原始性、规范性的基本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校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以防散失或损毁,确保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材料收集齐全、完整规范。

二、归档范围

1、校庆筹备期间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声像资料及实物(包括纸质及电子文档);

2、校庆期间,校级层面以及各学院举办的各类庆祝活动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声像资料及实物(包括纸质及电子文档);

具体归档材料收集范围详见附件。

三、归档、移交要求

1.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客观,数据信息准确详实,声像资料清晰;

2.所有文字材料均应为历史原件,非复印件;图片、音像资料及实物提交时,需同时附相关说明;

3.纸质、电子文件双备份,文字资料和实物(填写实物移交清单)请各单位填写卷内目录及备考表移交至校档案馆。

4.声像类资料请各单位整理后,拷贝移交至校档案馆。

四、归档时间

201872日至718

请各部门、各学院重视校庆档案的收集及移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留存,确保档案完整、及时归档。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89296695

档案馆

校史馆

校庆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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