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我校自1958年建校以来,经历了三次创业、二次搬迁和一次划转的艰难历程,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不仅形成了大量宝贵的纸质档案,还积累了许多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这些档案见证了学校的发展历史,见证了一代又一代陕科大人的奋斗历程,为了继承我校优秀的办学传统,传承科大精神,在校庆六十周年即将到来之际,现面向全校征集实物档案。
一、征集范围:
1、各单位;
2、在职职工;
3、离退休人员及家属;
4、曾在学校工作、学习过的职工、校友及家属。
二、征集内容:
1、各单位及教职工在工作期间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杯、奖牌、奖状、证书等;各单位及个人因工作关系与校外交流产生的非私人赠品、礼品、书画等。
2、各个时期中央、省、市领导人、知名人士以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时的照片、录像带、录音带、文字记录、题词或报道材料等。
3、学校各个时期使用过的校徽、徽标、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洗澡票、餐票、自行车牌、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内部票券等。
4、学校早期教师教案手稿,实验记录、购买或制作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模型、办公用品(电话机、桌椅及其它)等。
5、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的老照片、匾额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及相关实物。
6、反映或记录学院师生员工参加重大活动、比赛形成的文稿、书画作品、证书、奖杯、奖牌、奖状、锦旗等;
7、其它有助于了解、研究学校历史和有收藏价值的物品。
三、征集办法:
1、校属各单位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及兼职档案员应梳理本单位尚未移交的实物档案,并填写附件中的移交目录。
2、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学校校史资料、实物捐赠给学校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以示感谢;
3、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或由档案馆在进行数字化加工或复制后将原件返还本人;
4、外地提供实物档案者与档案馆联系后,将实物邮寄到档案馆,所需费用由档案馆支付。贵重实物由档案馆派专人上门办理移交手续。
四、征集时间:
1、因工作关系产生的实物档案,由兼职档案员在7月15日之前将实物档案登记造册后向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存。如确需在本单位展示的实物,可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由档案馆免费制作复制品。
2、个人捐赠实物档案长期有效,可随时与档案馆联系。
档案馆将对征集或移交的实物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并妥善保管。小型实物可直接移交至档案馆,大型实物如工厂实习设备等,暂不移交,由本单位妥善保管,待有合适的保管空间后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29-89296695
档案馆负责人:郑勇 联系电话:13636801198
附件:实物档案移交目录
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