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2013年05月08日 点击:

1.档案馆应组织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分类造册,经校务会批准后销毁。

2.对保管期限已满,经鉴定尚需保留的档案,要写出原由备案,并重新确定保管期限。

3.确定销毁的档案,须经审计处、及相关单位派人审核,在手续完备后(包括填写销毁清单由分管校长、部门领导、档案室负责人签章)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应在市指定的销毁地点进行,由纪检、有关单位分派两人以上现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销毁记录及有关文件材料存放备查。

5.档案销毁后,要在帐上注明“已销毁”,并标明清单的编号和销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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