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档案整理、修改、补充制度

2013年05月08日 点击: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符合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能准确反映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案卷质量应达到(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禁用圆珠笔、铅笔。书写归档材料,粘贴、装订要符合技术要求。

2.档案必须分门别类,按其自然形成规律和内在有机联系进行整理,并根据《高等学校实体分类方法》科学地进行分类、编号建帐、上架入柜。

3.档案人员在定期清点、检查档案时,发现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4.新增加的归档补充材料,要及时补插至有关案卷中,并在备考表、卷内目录及备注栏上注明。

5.需要修改的档案材料,需盖校正章,修改人员要在备考表上注明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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